1.【子女名字变父母名字】
问:我父母因为受贷款年龄的限制,当时将房子的购买人写成了我和我先生,现在该房产的贷款已经还清,契税还没交,房产证也未办理,那么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能否将房产直接办理到我父母名下?答:根据购房合同,该房产需你们夫妻二人先办理“房产三证”和抵押注销手续后,再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过户到你父母的名下。如通过买卖方式过户,需双方到场,持房产三证、双方身份证等资料签订买卖合同后办理过户手续;如通过赠与方式过户,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再双方持房产三证、赠与公证书、双方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赠与手续。
2.
问:我和先生共有一套学区房,想加儿子的名字方便以后孙子上学,怎么办理?答:该情况可采取部分房产份额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如通过赠与方式办理,需先到公证部门办理部分产权的赠与公证,然后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赠与公证书、儿子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申请办理;如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需双方到场,持身份证明、房产三证等资料至房屋登记部门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子,现想把我名字去掉,如何办理?答:若是按份共有的,直接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份额转让(买卖:到房屋登记部门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先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再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为共同共有,须先变更为按份共有,再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份额转让。问:我和父母共同拥有两套房子,现在想将两套房子分开,各自拥有一套房子,该如何办理?答: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确定房屋归属;再持析产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共同到市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析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