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一般约定什么内容?
补充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般就主合同中没有约定和约定不详细的内容进行约定。比如户口迁出和迁入的时间问题,房屋一些附属品,如家具、电器等的归属问题,可能产生纠纷的解决途径、税务缴纳问题等。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签订补充协议?
由于现实生活中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建委等部门的制式文本,所以补充协议大多是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同时签订,也可以在履约过程中签订,用来解决双方在履约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起什么作用?
补充协议的作用是对合同约定不明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由于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知识和经验存在差异,现实生活中补充协议的制定者一般是中介,目的在于减轻自身责任,在出现不利于自身的情况时金蝉脱壳,逃避法律的追究。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的风险
阴阳合同指买卖双方签订两个合同,一是实际的交易价格的合同,二是为逃避税收所做的虚假的用来计税的合同。一般是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或者房产中介为了避税、增加收益所做的合同。
阴阳合同存在以下风险:
一、房管局对于每个区域的二手房都设置了一个最低成交的指导价格,若合同价低于这个价格就会被退回重审。就会耽误办理过户的时间。
二、有可能买方以签订的虚假合同支付房屋价款,容易引起纠纷。
三、如果房屋涨价了,卖方可能以阴阳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合同,再卖一个更高的价格。
二手房买卖-如何与中介公司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买方或卖方与中介公司的合同关系中,应明确中介公司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方或者卖方与中介公司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明确下面的内容:
首先,买方或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应履行的内容:(1)明确的告知义务。买卖双方要明确房屋的地理位置、朝向、价款,建造年代等房屋信息。以便中介能寻找最符合条件的双方。(2)对于中介具有独家代理协议的房源,买方或卖方应充分尊重中介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中介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中介方许可,私自与中介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签订代理合同的案件要及时缴纳定金,约定办理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
其次,中介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及履行合同的内容:(1)多种渠道传播买卖双方信息,寻找符合条件的买卖双方。(2)陪同客户看房,介绍与房屋相关的情况包括位置、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双方提供咨询服务。(3)不得擅自变更委托。(4)按照约定收取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未成中介费该不该退?
前些日子,为买二手房我与某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中介服务合同,交了中介费。后来我与房主见了面,但双方就房屋买卖并未谈妥。于是,我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但中介公司说,合同写的很清楚: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买卖不能成交的,中介费不予退还。请问,二手房买卖未成,中介费该不该退?
中介与买卖双方之间属于居间合同。买卖双方属于委托人,中介属于居间人,居间人促成买卖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为双方没有谈妥,居间没有成功,所以要退还中介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的时候,很多业主签订好合同后就反悔。纠纷一般就发生在双方与地产中介公司一起签订了买卖以及经纪合同后,这个时候纠纷就比较多,地产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都是格式的,条款约定不是很明确,例如按揭办理时间,首期款何时交付,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等问题。卖方一般会先取消公证过的委托合同,买房的合同目的落空,而此时房地产价格已经很高了,即便拿到双倍的定金,也无法弥补买方所遭受的损失,这里买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房屋市场差价。
二手房的价格下降时,相对来说买方处于比较优势的低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一些涉及房款、期限的合同条款还要注意,在约定按揭办理时间,首期款何时交付,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等问题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状况。确定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对买方来说出现目的不能的时候能够控制。
二手房买卖-买方在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产权过户条款?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卖方不能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证的,买方有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承担较重的违约责任。这样,即使解除合同,买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